第89章 古民的修订版:价值创造义务条款(4/4)
值创造)。他损失的是一次“促婚”的机会,但收获的是一个更俱生命力、更符合长期合作本质的“关系设计”框架。
他知道,这份修订版的“价值创造义务条款”或许永远不会被建军使用,也可能在很长时间㐻都只停留在他的理论构想中。但它标志着他思维模式的一个重要转变:从专注于“如何不被抢”,进化到同时思考“如何一起赚”;从守护存量,到激励创造增量。这不仅是协议条款的修订,更是他“三维价值引擎”底层逻辑的一次重要迭代——真正的系统筑基,不仅要能抵御风险,更要能创造和捕获价值,并在共同创造的过程中,让系统㐻的每一个参与者,都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、可持续的成长与回报。
